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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!我是你们又美又飒的不二----表姐
吸毒贩毒,无论是平民,艺人还是高官一律平等!
吸毒艺人一旦复出,会给人们一种错觉:吸毒是一个可以改正的小错误,犯一犯也没什么,只要“改了就行了”。
但是吸毒不是这样的问题,吸毒是一辈子都不能犯哪怕一次的根本性问题,这也是不给你“改正机会”的根本原因!
作为一个公众人物,你确实因为吸毒承担了法律责任,但是你还必须要应该承担起公众人物的道德责任。
吸毒男歌手妄想回归?
“我是被冤枉的!”
这两天,微博有个热搜炸了。
11日晚,涉毒艺人宋冬野在演出被举报致取消后,发文“喊冤”,情绪激动。
宋冬野曾活跃于内地歌坛,是内地一段时间比较著名的民谣歌手。
2016年因吸食大麻被北京警方控制,此后逐渐淡出人们视野。
最近,由于他自己的一场演出因为被人举报而取消了,众多工作人员的努力化为泡影,几千观众的期待也被辜负了,他感到很失望无助。
随后义愤填膺的在社交平台上,发表了一封信,也正是这封信,成为网友们的争议所在。
全文中,他一直将自己放在“受害者”的位置上,大喊“冤枉”:
“有的时候,我会觉得自己冤枉,我没有杀害缉毒民警,也恰是缉毒民警告诉我,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,贩毒才是犯罪行为,吸食毒品是受害者,不是加害者。”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吸毒者确实是毒品的受害者。
但是——说到底这个受害是你自己选择的不是吗?除非你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,被骗吸毒,那算你是受害者吧。
其次,用错误的逻辑掩盖自己的过错:
“哪有什么无需就无供。在毒品这件事上,‘供’一直单方面创造着‘需’!杀人的一直都是贩毒者,不是我!”
接着,以艺人工作不好干为由,为吸毒找借口:
“艺人这个行业是抑郁症和精神疾病的重灾区,而往往就在这种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,贩毒者有预谋的出现了...谁能扛得住这个被伪装成糖的毒药呢?”
从质疑“为什么自己的演出被取消”,到质疑法律公正:
“到底是相关法律法规算数,还是个别人只言片语的举报算数?”
大城市哪个行业,还不是精神疾病的重灾区呢?
大家是咋解决的呢?健身跑步打游戏的娱乐方式不多吗,还真没见过谁把吸毒作为减压途径的…
复出和吸毒有什么关系?
“都重新做人了,为什么不能给个机会?”
每逢有吸毒明星复出就有人问,复出和缉毒警有什么关系呢?
是的,大家都知道毒贩丧心病狂、怙恶不悛、不可饶恕。
而在这条罪恶的利益链上,吸毒者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。
大多数网友都持有相似的态度,即“可以重新做人,但别想再当公众人物”。
但也有一小部分人罪恶言论表示:“人家都已经重新做人了,为什么不能给他一个机会?”
“难道吸毒的人认真改错完后,也要剥夺他的工作权力吗?”
引用缉毒民警的一句话:“吸毒艺人可以复出,牺牲在前线的兄弟能够复活吗?”
那些为吸毒而花出去的钱,最后变成毒资买了子弹,打在了缉毒警的身上。
知乎上有这样一个问题:
“为什么牺牲的缉毒警察不能公开身份?也不能立墓碑纪念?”
有这样一条高赞的回答:
因为一旦给他们写名字立墓碑,被抓的毒贩同盟就会跟踪那些去祭拜他们的亲友,并进行残忍报复。
为了保护他们的亲友,他们的名字一辈子都不能公开,甚至家人也不能对外公开他们是缉毒警察的身份,以防报复。
一旦成为一名缉毒警察,就意味着很多时候要与家人隔断联系,可即便是小心翼翼活着、隐藏着,都有可能被报复。
不少网友、媒体站出来呼吁对涉毒0容忍,尊重、珍惜缉毒警察用伤痛、生命换来的禁毒成果。
吸毒0容忍!
可以重新做人,但不能做公众人物
吸毒被处理的人当然有权利工作、挣钱、吃饭,但是没有权利再做流量艺人!
试想,如果吸毒后还可以招摇过市,大摇大摆享受流量,那么广大受众就会觉得吸毒没错。
但事实上是先有了吸毒者的需求,才有了贩毒者的铤而走险,所以你并不仅仅是受害者,同时你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施害者。
诚然,杀害民警的第一行为人不是你,但购买作案刀具、棍棒、子弹的钱,一定有来自你买毒品的那几单。
如果罪过这么容易被原谅,那么牺牲了的人可能就会变得毫无意义。
9月初,中央宣传部印发《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》。
其中提到,要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,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。
只有通过更加严格的手段,才能倒逼艺人更加珍惜如今的生活。
很多时候,这些英勇的战士只能被马赛克,从生到死,民众都没办法一睹他们充满朝气与勇气的脸庞。
其实他们也想要站在阳光下,向敌人宣战,但考虑到至亲和队友,他们不能。
或许,我们都应该永远记住电影《湄公河行动》里的一句话:
“你之所以看不见黑暗,是因为无数勇敢的人把黑暗挡在了你看不见的地方。”
给缉毒警察点个赞吧!